一、专业基本信息(2012)
专业代码:081201
专业名称(中):测绘工程
专业名称(英): Surveying and Mapping Engineering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专业优势与特色:本专业面向国家和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计算机等行业对测绘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依托学校气象优势学科和平台,通过完善专业建设思路,强化学生的数理基础、测绘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培养能够适应21世纪空间信息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具有创新性、复合型的测绘技术创新应用型人才,努力将本专业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国内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专业。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测绘学、地理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气科学、工程与工业建设的理论基础,具备工程与工业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和摄影测量与遥感等方面的技术应用和开发能力,能提供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的高素质创新性、复合型人才。毕业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达到下列目标:
1.能够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设计、实施、组织和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
2.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能够在一个由不同角色的人员构成的团队中作为成员或者领导发挥作用;
3.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其它的终身学习途径拓展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4.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具有就业竞争力,并具备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能力;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意识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测绘科学技术及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测绘工程及相关领域应用设计、实施、开发、管理、决策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对毕业生知识和能力方面的要求包括: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测绘工程专业知识应用于工程实践,并解决复杂的测绘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大气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了解测绘科学技术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能够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针对测绘工程专业的复杂工程问题编制出体现创新意识及考虑人文、社会、安全、法律和环境等因素的测量工作设计方案。
4.科学研究:能够基于现代测绘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测绘复杂工程问题开展设计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等研究工作,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仪器工具、信息技术、大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等针对复杂的测绘工程问题开展预测和模拟,并解释其现象。
6.工程与社会:掌握地理信息工程理论与技术方法,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应用与开发能力。能够基于测绘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测绘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测绘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测绘及相关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有关法律、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与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责任,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意识。
10.沟通协作: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应用于多学科环境中。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见附表1。
毕业要求的分解与达成见附表2。
四、课程体系构成及毕业学分最低要求
课程类型 |
课程模块 |
修课门数(门) |
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
学分 |
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课程 (67.5) |
必修 (60.5) |
思想政治 |
9 |
16 |
10.00% |
外语 |
4 |
10 |
6.25% |
数理基础 |
5 |
18.5 |
11.56% |
军事体育 |
7 |
7 |
4.38% |
计算机基础 |
1 |
2 |
1.25% |
创新创业类 |
4 |
6 |
3.75% |
劳动教育课程 |
1 |
1 |
0.63% |
选修 (7) |
历史与文化 |
|
7 |
4.38% |
社会科学与法律 |
创新创业教育 |
哲学与自然科学 |
工程与管理 |
艺术与审美 |
科研(能力进阶)训练 |
/ |
0~2 |
% |
学科 基础课程 (43.5) |
必修 (39.5) |
必修 |
16 |
39.5 |
24.69% |
选修 (4) |
选修 |
2 |
4 |
2.50% |
专业课程 (49) |
必修(36) |
专业方向必修 |
10 |
36 |
22.50% |
选修(13) |
专业方向选修 |
9 |
12 |
7.5% |
个性化自主学习 |
1 |
1 |
0.63% |
合计 |
69 |
160.0 |
100.0% |
*注:1. 修课门数:选修课门数可不填。
2. 学分比例计算说明:各项学分/毕业要求总学分*100%,选修课按照毕业最低要求选修学分计算比例。
主要专业核心课程(10门): 测量学、数字地形测量学、地图制图学基础、摄影测量学、GNSS原理及其应用、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大地测量学基础、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原理、遥感原理与应用
五、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环节统计表
实践环节 |
学时* |
学时比例* |
备注 |
实验课程 |
课内实验 |
320 |
12.50% |
综合实践环节不纳入此统计 |
独立设置实验课程 |
0 |
0.00% |
实习实训 |
课内实习 |
180 |
7.03% |
综合实践环节不纳入此统计 |
独立设置实习课程 |
企业实训 |
16 |
1.02% |
专业实习 |
16 |
1.02% |
毕业实习 |
32 |
2.04% |
体育 |
80 |
3.13% |
|
综合实践 环节 |
工程实践 |
80 |
3.13% |
|
综合性课程设计 |
40 |
1.56% |
|
军事理论及训练 |
32 |
1.25% |
|
科研训练(能力进阶训练) |
|
|
|
毕业设计(论文) |
160 |
6.25% |
|
创新创业实践 |
64 |
2.50% |
|
合计 |
1020 |
39.84% |
|
*注:1. 周数的学时按:周数乘以16学时计。选修课的学时按可开出的最高实践学时估算。
2. 比例计算说明:各项实践环节的学时/所有课程总学时*100%。
2、创新创业实践环节
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须完成6个创新创业教育环节的学分,其中包括大学生创新基础相关课程2个学分,创新创业实践环节4个学分。除金沙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说明中所列项目外,学生还可通过下表所列项目获得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学分。在第二课堂(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获得的项目积分需对照本方案中创新实践环节的学分说明进行置换方可认定学分。
表:金沙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应表
1、创新训练活动
项目名称 |
分项名称 |
细则 |
学分 |
提交材料 |
备注 |
学术论文 |
SCI/SSCI |
|
4 |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
1、所有成果均需学校为第一单位; 2、学生为第一作者计满分,非第一作者减半计分,最多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本科学生作者; 3、出版论文,被检索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
国内权威核心期刊A/国内权威核心期刊B/EI/CSSCI来源期刊、扩展期刊/A&HC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理论版及学术版/《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
|
3 |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
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国外学术刊物/国际会议论文(正式出版)/CPCI/金沙学报 |
|
2 |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
一般期刊/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
|
1 |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
出版著作 |
出版专著或主编 |
|
4 |
著作原件 |
1、所有成果均需学校为第一单位; 2、学生为第一作者计满分,非第一作者减半计分,最多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本科学生作者。 |
副主编 |
|
3 |
著作原件 |
编委 |
|
2 |
著作原件 |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获得授权 |
4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所有成果均需学校为第一单位; 2、所有人员排名中,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计满分,非第一发明人减半计分,最多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本科学生发明人。 3、授权证书。 |
国家发明专利 |
获得授权 |
4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实用新型专利 |
获得授权 |
2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
获得授权 |
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所有专利 |
获得受理 |
0.5 |
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1、所有成果均需学校为第一单位; 2、所有人员排名中,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计满分,非第一发明人减半计分,最多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本科学生发明人。 3、受理通知书。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
获得证书 |
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所有成果均需学校为第一单位; 2、所有人员排名中,学生为第一登记人计满分,非第一登记人减半计分,最多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本科学生登记人; 3、登记证书。 |
软硬件项目开发成果 |
通过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成果鉴定会形成科技成果鉴定文件 |
|
3 |
科技成果鉴定文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
在相关行业、产业实践中运用并具有良好推广意义 |
|
3 |
成果应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国家级项目 |
立项并结题 |
2 |
结题文件或结题证书 |
负责人另外再加0.5分 |
省级项目 |
立项并结题 |
1.5 |
结题文件或结题证书 |
校级项目 |
立项并结题 |
1 |
结题文件或结题证书 |
学术活动 |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等 |
学院自定义细则,原则上单项最高不超过0.5学分 |
科研活动 |
参与教师科研等 |
学院自定义细则,原则上单项最高不超过1学分 |
2、竞赛活动
项目名称 |
分项名称 |
细则 |
学分 |
提交材料 |
备注 |
学科竞赛 |
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 |
国际级、国家级奖项 |
4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竞赛的类别和级别认定以学校教务处当年认定的结果为准 |
省级奖项 |
2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校认定的B类竞赛 |
国际级、国家级奖项 |
3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省级奖项 |
1.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校认定的C类竞赛 |
国家级奖项 |
2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省级奖项 |
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校认定的D类竞赛 |
校级奖项 |
0.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校认定的体育竞赛 |
国家级奖项 |
2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竞赛的类别和级别认定以学校教务处当年认定的结果为准 |
省级奖项 |
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等 |
学院自定义细则,原则上单项最高不超过0.5学分 |
3、创业实践活动
项目名称 |
分项名称 |
细则 |
学分 |
提交材料 |
备注 |
创业实践 |
各类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 |
获得支持 |
4 |
政府补贴、社会投资文件原件、出资证明书等资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入驻地方创业基地 |
|
2 |
入驻平台提供入孵协议等入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自主创业 |
创业实体获得工商注册、民政登记 |
2 |
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参加创业类培训或实践 |
学院自定义细则,原则上单项最高不超过0.5学分 |
4、社会实践活动
项目名称 |
分项名称 |
细则 |
学分 |
提交材料 |
备注 |
社会实践 |
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 |
国家级表彰 |
2 |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若无证书,则提供组织单位证明或报道 |
省级表彰 |
1 |
校级表彰 |
0.5 |
其他 |
学院自定义细则,原则上单项最高不超过0.5学分 |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
项目名称 |
分项名称 |
细则 |
学分 |
提交材料 |
备注 |
外语能力 |
CET4 |
≥425分 |
0.5 |
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非英语专业 |
CET6 |
≥425分 |
1 |
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证书 |
|
1 |
专业四级 |
≥60分 |
0.5 |
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英语专业 |
专业八级 |
≥60分 |
1 |
TOEFL、IELTS、GRE、GMAT、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其它外语能力测试 |
学院自定义细则,最高不超过2学分 |
普通话能力 |
普通话水平考试 |
二级及以上 |
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计算机能力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NCRE |
四级 |
2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非计算机专业 |
三级 |
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级 |
0.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
高级 |
3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中级 |
2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初级 |
1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职业能力及其他 |
学院自定义细则,原则上单项最高不超过2学分 |
六、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3)
七、指导性修读建议
八、其他